3月4日下午2点,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北侧举行。
法治日报记者向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司法厅副庭长郑鈜提问: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应如何发挥法治作用,更好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以法治手段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郑鈜和大家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
有一家中小企业成功中标了公共建设项目,但是甲方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却拒绝签署合同。由于这家企业对于项目的前期投入比较多,所以非常着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企业通过各种方法与甲方交涉,但是都没有结果。最后企业通过网络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行动,采用法律服务加行政调解的方式,仅仅花半个月的时间就让双方达成了协议,甲方同意补偿企业相应损失,企业没有花一分钱就实现了维权。
郑鈜表示,这件案子虽小,却印证了一个道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必须依靠法治。
为了让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17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专门设置了权益保护一章,包括涉及方方面面权益保护总共7条的具体内容。郑鈜讲到的案例就是这一章规定的投诉机制发挥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
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遍布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角落。郑鈜说,展望未来,我国内需市场巨大,要素保障充足,产业配套体系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我们要不断丰富法治为民的实践,更好助力涉及千千万万个群众与家庭的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