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意见》是指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提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为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意见》精神,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承办,以“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以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知识体系与部门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为视角”为主题的第五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拟于11月1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诚邀广大青年法学博士投稿参会。参会论文需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会务组邮箱:fzyjzx@zuel.edu.cn。有关事项如下:
一、论坛安排
时 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
地 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
二、参考选题
1.中国式主体性法学知识体系之建构
2.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
3.社会治理法学知识体系之构建
4.社会治理法学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之探讨
5.部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之构建
6.国家安全学知识体系之构建
7.监察法学知识体系之构建
8.党内法规学知识体系之构建
9.数字法学知识体系之构建
10.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
三、论文提交
1.参会论文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会务组邮箱:fzyjzx@zuel.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并在论文后附第一作者简介(含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邮箱等简要信息)。
2.为便于论文汇编成集,请参照《中国法学》的体例撰写论文。
3.参会回执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提交至会务组。
四、论坛费用
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2023年10月8日